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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州市中心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
发布时间:2016-07-06
 

永医发〔201653

永州市中心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

为积极稳妥推进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,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38号)精神,结合医院实际,制定如下实施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推进体制机制创新,通过公立医院改革,切实提高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,突出公立医院公益性,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,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,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、看病贵问题,率先实现人人享有医疗卫生的基本服务。

二、基本目标

发挥公立医院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主体和龙头作用,建立起公立医院维护公益性、调动积极性、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,坚持整体规划、分步实施、稳妥推进的原则;坚持上下联动、内增活力、外加推力的原则;以破除“以药补医”机制为关键环节,统筹推进管理体制。到201610月,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开。到2018年,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初步建立,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,就医秩序明显改善,群众就医更加方便,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,群众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,医务人员积极性得到提高。总体上,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5%以下,药占比总体降到30%左右。

三、组织领导

成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

  长:刘    赵承保

副组长:王焕亮  刘联伟  段顺元  唐朝晖  唐祯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张润周  江拥军  李毓琴

  员:各职能科室负责人

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,主任由蒋少军兼任。

下设四个组:

医疗业务组  组长:段顺元  江拥军

  员:医务科、护理部、门诊部、质控科、感控科、病友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负责人,办公室设医务科,主任由姜德红兼任 ,副主任张帆、陶红艳、邓玉琴、林海菊。

后勤保障组  组长:李毓琴

  员:总务科、设备科、物流中心、信息网络科、保卫科等部门负责人,办公室设总务科,主任由高志兼任。

财务物价组  组长:唐朝晖  唐祯祥

  员:财务科、物价办、等部门负责人,办公室设财务科,主任由唐彪兼任,副主任刘风华、文洁。

绩效管理组  组长:唐祯祥  唐朝晖

  员:经管办、财务科、物价办、等部门负责人,办公室设经管办,主任黄俊红,副主任单顺芳。

人事薪酬改革小组  组长:王焕亮

  员:人事科、经管办、财务科,办公室设人事科,主任张巧辉,副主任张荣华。

四、主要内容

(一)改革医院管理体制。

1.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,实现公立医院政事分开、管办分开。明确理事会及相关部门的管理权力和职责,构建决策、执行、监督相互分工、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,建立协调、统一、尚效的办医体制。

2.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机制。健全院长选拔任用制,明确院长任期。在突出专业化管理能力的基础上试行院长聘任制。实行院长年度、任期目标责任考核与问责制。落实医院人事管理、内部分配、运营管理等自主权,实行重大决策、干部任免、重大项目实施、大额资金使用等集体讨论,并按规定程序执行。

3.加强医院成本核算和控制,实施精细化管理。实行总会计师制度。全面实行公立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。规范临床检查、诊断、治疗行为,规范使用药物和植入类医疗器械行为。改善患者就医环境和就医体验。

(二)破除以药补医机制。

1.医院药品(中药饮片除外)取消加成,实行零差率。改革补偿机制,医院补偿由提高服务收费、医院精细化管理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。在政府加大投入、改革医保支付方式的基础上,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、降低医院内部运行成本等措施,改变医院收入结构,保证医院稳步发展和医务人员的合理收入。

2.医院优先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,并逐步提高使用比例。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购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7号)要求,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机制。高值医用耗材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阳光购,网上公开交易,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购国产高值医用耗材。

3.推进医药分开,医院在开具电子处方的同时,对有需要的患者提供标注药品通用名的纸质处方。建立医院处方共享网络平台,实现医院处方与有条件的社会零售药店信息共享,让患者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。采取处方负面清单管理、处方点评等形式控制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,强化激素类药物、抗肿瘤类药物、辅助类用药的临床使用干预。

(三)合理调整医疗价格。

按照总量控制、结构调整的原则,合理制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。在降低药品(医用耗材)费用和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,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,合理提高诊查(含挂号费)、手术、护理、床位、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,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。

(四)顺应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。

1.根据“以收定支、收支平衡、略有结余、公开透明”的原则,以病种分值付费为核心,医保将实行“总量控制、预算管理、月预结算、年度决算”为结算方式的总额控制付费模式。逐步减少按项目定价的医疗服务项目数量,积极探索按病种、按服务单元定价。逐步扩大门诊日间手术、单病种费用包干等结算范围。加快推进临床路径管理。到2016年底,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公立医院,并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服务项目;临床路径管理病例数达到出院病例数的30%,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不少于100个。医院要积极顺应医保政策的改革,医保科要深入临床进行指导,并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进行有效监管,有效控制医疗成本。

(五)完善医院人事薪酬制度。

1.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,完善管理岗位制度,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,形成能进能出、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。在岗位设置、收入分配、职称评定、管理使用等方面,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。对医院紧缺、高层次人才,按规定由医院用面试考核的方式予以招聘,结果公开。

2.医院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,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。完善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制度,将医务人员的绩效工资与医疗服务的数量、质量、技术难度、医疗风险、责任大小、成本控制、医德医风、群众满意度等绩效考核结果有效挂钩,做到多劳多得、优绩优酬、同工同酬,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,并影响个人的岗位聘用、职称晋升。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的关键岗位,以及业务骨干、学科带头人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,合理拉开收入差距。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。

(六)提升医疗服务能力。

确定区域性医疗服务中心发展方向,大力支持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发展。搭建科研创新、高层次人才培养和交流合作平台,加强学科带头人培养和人才梯队建设。根据区域医疗服务的重点,建设一批特色优势显著、“省内领先,国内知名”、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医学重点学科(专)科,提高重大、疑难疾病的诊治能力。由学科建设发展情况,给予专项补助。

(七)完善分级诊疗制度。

在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“手牵手”和双向转诊机制。规范医师多点执业,帮扶基层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能力。采取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等多种形式,综合运用医保支付、医药服务价格调整、财政投入等政策,构建并完善基层首诊、双向转诊、急慢分治、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。在统一质量控制标准前提下,与同级医疗机构逐步实行医学检查、检验结果互认。

(八)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。

以信息化平台建设为手段,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核心,不断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,持续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。全面实施健康医疗信息惠民行动计划,方便居民预约诊疗、分时段就诊、共享检验检查结果、诊间付费以及医保费用的即时结算。大力推行临床路径,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,规范医疗行为。推广应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,规范抗菌药物等药品的临床使用。改善就医环境,优化服务流程。大力推广优质护理,优化服务模式和服务流程,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。

五、工作安排

(一)2016710月,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情况调查,对医院资产、床位、编制、人员进行核实和登记,详细上报医院改革前的医疗服务、绩效考核、收支和负债等情况,重点是以上年度的药品销售额为基数,对因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减少的合理收入进行核实。以便物价部门在此基础上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。

(二)20168月,组织全院职工学习公立医院改革政策并进行宣传动员;执行具体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、财政补偿、医保支付方式等相关改革配套文件。

(三)201610月,组织实施医院综合改革,101日所有试点医院正式实施药品零差率,之后逐步实施其他各项综合改革措施。

(四)20173月—6月,对试点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估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作为医院中心工作,加强组织领导、政策指导和督促推进。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在医院医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,下设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办公室(院办公室),明确专人负责。

(二)落实部门责任。各部门、科室要按照改革的目标和时间表,把握好改革重点任务、优先顺序、推进方式,做到科学测算、分类施策、分级指导。

(三)强化责任主体。医院主要负责人为改革第一责任人。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38号)要求,结合医院实际工作,制定具体试点方案。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,强调体制机制创新,充分调动医务人员改革积极性,激发内部活力,保证各项改革措施顺利推进。

(四)加强督导评价。建立督导、考核、评估、问责机制,督促各部门、科室整体推进改革任务,并将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。财务科、物价室、医保科、绩效办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改革各项工作的指导。对改革进展滞后、工作不力的部门或科室予以通报并实行问责。

(五)加强宣传引导。大力宣传和解读改革的政策措施,合理引导患者预期,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措施。做好医务人员的宣传动员工作,发掘和宣传先进典型,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。凝聚共识、增强信心,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统一思想奠定基础。

永州市中心医院

2016624

  抄送:市卫计委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 发:各科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 永州市中心医院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2016624日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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